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21〕894号)要求,为做好第三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转发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省政府《总施工图》中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激励引导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提升自身人才技术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举措,也是各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创新驱动以及改善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有力抓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第三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方式、享受的支持政策等事宜,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有关工作的通告》(详见吉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专栏)执行。在此基础上,第三批试点将择优选取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稳定开展校企合作的申报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提升试点成效。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是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省发改委社会处 李 克 0431-88904560
省教育厅职成处 申守权 0431-82729653
省工信厅企业处 白月秋 0431-88905217
省人社厅职建处 丛 浩 0431-8869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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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