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壮大吉林省林草产业经济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在推动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全省林下及林特产业集群建设,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原《吉林省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吉林省林草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吉林省林草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93593289@QQ.com)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