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完善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的通知》要求,省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委托技术团队,经过科学调查评估、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协调会商,编制形成了《吉林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21日前反馈省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谢 桐 0431-886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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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