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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对《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方案(修改版)》《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方案评审意见》的公示

  按照省林草局《关于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通知》(吉林保〔2023〕141号)要求,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委托技术团队,经过科学调查评估、反复研究论证、专家评审论证,编制形成了《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方案(修改版)》《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段作峰

  电话:0431-83574665

  邮箱:1635613695@qq.com

  农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9日

  • 附件1.调整方案.pdf
    附件2.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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