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友副厅长在全省林业计划管理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林业计划财务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一五”以来我省林业计划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计划工作及2011年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为发展现代林业、推进林业经济强省建设提供保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关于“十一五”全省林业计划工作的简要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是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五年来,各级林业计划部门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认真编制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协调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林业发展建设投资得到大幅度增加。各级林业部门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多方协调,为林业建设争取资金。五年来,全省林业累计投资186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了80.6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3.7亿元,国债投资3.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投资88.9亿元,利用外资2.8亿元,国内贷款0.3亿元,其他预算内投资0.3亿元,建设单位自筹、省级配套及其他投资66.6亿元,是我省林业发展史上投资力度最大、数额最多的五年。尤其是省级配套投资对林业的投入,比“十五”期间增加了3倍。同时,还启动了利用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取得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利用外资的历史性突破,彻底改变了我省林业发展建设主要依赖国家投资的局面。
(二)林区民生工程取得重大进展。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截止目前,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8.38万户,其中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7.55万户、地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8300户,总面积419万平方米。同时,改造林区泥草房(危房)6000户,面积2.4万平方米。启动实施了18个国有林业局局址给水能力建设项目和部分林业局中心林场给水项目,基本解决了国有林区给水问题。根据国有林区实际情况,改造林区职工医院 5个、林区卫生院46个,提高了林区职工的医疗条件。18个国有林业局局址供热项目全部得到国家批复,9个局址集中供热项目开始建设,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建设项目和计划管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了建设项目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发挥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十一五”期间,累计验收林业项目113个,其中省林木良种繁育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组织的验收;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多次在全国会上作经验交流,并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2008年国有林区泥草房改造工程获得省政府嘉奖。
(四)林业综合统计工作成绩显著。不断完善林业产业调查方法,对林业统计年报制度中的全部林业产业产值报表进行了修订,补充完善了林业产业统计范围和口径,使汇总后的产值数据更加符合我省林业产业实际。经认真调查研究,并征得省统计局同意,于2008年完成了《吉林省林业统计管理办法》的修订和编制工作,以此作为指导全省林业统计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使全省林业统计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迈进。深入开展林业统计培训工作,多次聘请高校统计专业授课教师、省统计局有关专家,围绕林业基层工作实际,对林业统计基础知识、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对林业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极大地提升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007年-2010年,连续四年荣获省统计局颁发的部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2008年荣获全国林业统计先进单位特等奖,2009年综合统计分析获得了全国林业特等奖。
“十一五”林业计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是厅党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单位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过去的五年,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一是准确把握宏观形势,坚持将林业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主动与国家和省里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接,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二是认真落实发展思路,坚持将计划工作自觉融入现代林业建设的伟大实践,顾大局、想长远、重实效。三是统筹协调综合平衡,坚持将深化管理贯彻于计划工作的始终,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计划调控作用,保重点、解难点。四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将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计划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为各级林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重效率、讲奉献、守法纪。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林业计划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如:国家和省对林业投入的稳定性不足,林业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的投入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投入的强度还满足不了林业发展的需求;林业改革处于攻坚阶段,计划部门保障任务艰巨;个别单位项目管理薄弱,使用效益不高;项目建设工期长,不能及时竣工验收;计划队伍素质提高与新时期林业发展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难点和问题,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计划工作的总体安排
当前发展现代林业已成为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服务外交大局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新的形势为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为我们做好林业计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林业计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林业计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林业大省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林业改革,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力度,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强化森林培育管护,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努力争取资金投入,争取政策扶持,为加快现代林业建设进程、实现林业奋斗目标提供生态保障、产业支撑和资源保证。
落实上述总体要求,要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完善现代林业建设的规划体系。科学的规划,不仅是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实现林业科学发展的基础,也是引导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增加林业投资的基础。要以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龙头,以重点工程规划为骨架,以各专项规划为补充,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科学完善的现代林业建设规划体系,为加大林业投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今年,各地的主要任务是,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林业“十二五”规划,要将省里确定的林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本地、本单位的现代林业发展规划中,特别要将林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科学分解,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完成。要搞好重点工程专项规划,努力增加林业发展的新亮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抓好林区民生工程规划,将林区道路、饮水、供电、广播电视等保障工程纳入到相关行业“十二五”规划中。要注意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行,针对林业发展建设具有经营周期长的特点,立足长远考虑,认真进行规划,避免大起大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要做好林业“十二五”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衔接工作。对上要与国家和省林业“十二五”规划搞好衔接,争取将本地林业发展项目更多的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以争取更大的扶持和帮助;对内要将本地林业发展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相关专项、专业规划中去,努力谋求林业在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占位,推进林业由部门行为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
(二)认真做好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一方面要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在全国林业计划财务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祝列克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森林防火项目要重点建设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加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力度,完善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自然保护区项目要积极推进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要继续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防控力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和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国有林区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大棚户区改造供热、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的投资方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积极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可研报告质量,积极组织申报项目。要注意项目实效,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坚决杜绝不顾实际,盲目攀比上项目,造成劳民伤财。今后省厅将加强这方面的审查论证,对不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和咨询设计单位要对项目进行认真研究,认真考察论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项目可研报告在审批过程中反复修改、补充或者影响项目审批的,建议设计单位对可研报告编制人员不再安排承担项目可研编制工作,激励可研报告编制人员履职尽责,认真把关,尽最大可能提高项目可研报告质量,保证项目审批和建设实效。
(三)确保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承诺。为确保实现“双增”目标,国家林业局已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省。按照我省林业“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要完成造林64万公顷,净增森林蓄积4600万立方米。目前,省厅已将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净增森林蓄积任务正在研究,近期也将落实到各县市区。“双增”目标已列为国家发展战略约束性指标,是一项硬任务,必须完成。从我省森林资源增长情况看,完成净增森林蓄积任务问题不大,但是,完成森林面积增长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森林资源档案中部分有林地实际被侵占已转变为无林地。据统计,已清理回被侵占林地约17万多公顷。去年特大洪灾近18万公顷林地被冲毁,这些林地需要重新造林。二是我省还有大量沙化土地需要治理。据2009年全国第四次沙化土地监测普查,我省现有沙化土地近71万公顷,这些沙化土地亟需通过植树造林进行治理。三是我省农田防护林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农田规划的防护林还没有配套建设。四是农民开垦蚕食的宜林地和有林地急需退耕造林。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9年底我省耕地比第一次普查增加近150万公顷,经省国土厅认定,其中约59万公顷经过评价可以作为永久耕地,40万公顷通过整治可作为新增耕地,50万公顷为不稳定耕地,不应确认为新增耕地,建议市县政府组织生态退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规划的造林地类必须由县级政府确认转化为林业用地,否则,国家将不安排我省造林任务与投资。会后,各地要抓紧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尽快将规划的造林地转划为林业用地,为完成规划的造林任务和森林面积的增长提供保障。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上,要集中全力,重点抓好“澳门新葡京娱乐城”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日本政府贷款吉林松花江上游林业生态建设和增产百亿斤商品粮生态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投资计划,达到计划形象进度和标准。在项目管理上,一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二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严禁随意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一律暂停新项目申报和投资计划安排。三要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原则上在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后当年内或第二年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对没有完成竣工验收的单位,一律不安排新项目申报和投资。
(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资计划早日批复下达,最大限度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要统筹做好各项生产计划安排,以国家营造林生产计划为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分解造林生产建设任务,做好天保、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等各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的衔接,做好年度实施方案与规划的衔接,做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与面上造林的衔接,确保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要切实强化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尤其要抓好中央投资计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投资计划,严禁擅自调整计划,挤占、挪用、截留国家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停止项目申报,停止安排投资,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六)不断加强林业计划队伍建设。计划工作涉及面广、协调量大、质量要求高,提高各级计划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是做好计划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一要配强队伍。选择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计划工作岗位,做到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二要加强培训。针对近几年各级计划队伍新人较多的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省厅也将举办全省计划管理培训班,聘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讲授林业规划、项目和计划管理方面规章和政策,提高计划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三要强化服务意识。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兴林富民为宗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积极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服务。同时,各级林业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关心计划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全心投入工作创造条件。
三、关于今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1年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批复,今年我省计划改造林业棚户区42638户,包括国有林区棚户区26408户,其中新建14433户、改造11975户;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16230户,其中新建12956户、改造3274户。可以说任务非常繁重艰巨。为此,厅党组决定在这次会议上,对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为明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全面收尾奠定基础。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认识问题我们已经多次讲过,现在看来,这个问题还是要反复强调。可以说,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直接反映在工作成效上。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做好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今天我想再从四个角度进一步强调。一是从中央和省里对保障性住房工作高度重视的角度看,党中央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搞好保障性住房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并经常深入基层考察保障性住房工作;李克强副总理对林业棚户区改造给予了特殊的关怀,最近,他再一次对林业棚户区改造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林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林业棚户区改造,省财政积极为林业棚改筹措配套资金。中央和省里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家一定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进一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二是从广大林区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热烈拥护和热切期盼的角度看,两年来,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解决了林区群众一个最大的难题,广大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林区群众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了棚户区改造给大家带来的实惠。林区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拥护和赞誉是发自内心的,对这项工程的关注和参与度是空前的。邓小平同志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判断一项政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温家宝总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可以说,林区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高度认同和热烈拥护充分验证了这项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对这样一项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我们怎样认识也不为过,怎样重视也不为过。三是从推进林区生产力布局调整的角度看,林区长期以来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结构很不合理,这是影响林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但受资金缺乏等因素的影响,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通过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能够极大地加快林区林场和营造林生产等生产生活布局的调整,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大幅度改善林区职工生活、医疗、教育、交通等条件,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改革,提升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层次,夯实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从我省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工的居住现状看,还有很大一部分职工的住房是建于六、七十年代的“干打垒房”、“土坯房”,人均居住面积远远低于国家规划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2平方米的标准和同地区平均水平,职工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明年是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最后一年,以后将不予资金政策扶持。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强化责任意识,情系广大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好棚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彻底改善全省林业职工的住房条件。
(二)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维修的范围和标准。经过两年多林业棚户区改造的实践来看,我省的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整体是比较好的,新建和维修改造基本上达到了要求,这里新建我就不讲了,希望大家按照棚户区改造的各项规定继续抓好,这里我重点讲一讲维修改造的问题。经与省发改委沟通,我省林业区棚户区改造在全国率先采用了维修改造的方式。从以往工作实践看,一些林业局将一些建成时间不长、居住条件相对较好的楼房列入维修改造范围,而在破旧平房区中的住房却没有得到改造;还有一些林业局没有按照可研报告中确定的标准进行维修,出现了不同程度缺项、漏项,维修标准不高等问题。为此,必须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维修的范围和标准。在维修改造范围上,按照规定,林业棚户区维修改造对象必须经县级以上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确认通过维修可以达到居住安全、功能基本齐全的标准;维修改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砖木结构房屋(平房)使用年限已经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砖混结构房屋(楼房)使用年限已经在15年以上、30年以下的方可维修。不符合要求的房屋坚决不能纳入维修改造的范围。各局要严格执行界定维修改造对象的标准,不要单纯为了完成任务,盲目扩大维修改造的比例和范围。在维修改造标准上,按照规定,维修改造后的房屋要达到以下要求:一是房屋主体,包括外墙苯板保温,要求节能达到50%以上;屋面防水采用坡屋顶,楼房为彩钢瓦,平房宜为粘土瓦;门要更换为防盗门、窗要更换为塑钢窗等;二是室内设施,包括给水、排水、供电、供暖(局址楼房维修改造后必须集中供热,林场供热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楼房增设卫生间、楼道维修及楼道照明等;三是室外基础设施要基本齐全,达到正常使用功能,包括给水、排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和通讯线路、道路设施、选择增设绿化和亮化工程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改造标准,确保维修改造质量,让职工满意。同时,要严格维修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要用好国家和省里的投资,林业局和职工也要适当投入,绝不允许出现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
(三)进一步突破难点问题。经过三年来的实践,林业棚户区改造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难点问题,影响和妨碍着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集中全力予以解决。一要落实好建设用地。林业棚户区改造有部分土地需要办理转用手续,但是有些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已改造的棚户区有的用地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中央和省对于支持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优惠政策是明确的,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全力协调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好建设用地,保证按时开工。二要突破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配套资金不足一直是影响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去年个别地方还出现了转贷资金转嫁给项目建设单位的问题。国家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在投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背景下,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解决林区棚改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并优先解决供暖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争取优惠信贷的支持。同时,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棚改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为林业棚改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三要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就支持林业棚户区改造出台了优惠政策,但是优惠政策的落实,需要我们林业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各方面关系,多做争取、服务工作,把国家、省和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四要积极协调解决饮水和供电问题。目前国家已将林区饮水安全纳入了国家相关规划,并将从今年开始,对国有林区和地方国有林场电网纳入农网改造,通过改造升级后理顺林业电网的管理体制。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抓紧协调当地发改、能源、水利等主管部门,将林区饮水和电网纳入饮水安全计划和农村电网改造计划,并尽快列入年度计划实施。同时,抓住国家理顺林区电网体制的机会,将林区电网全部交给地方电网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是林业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各地一定要把规范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工程实施的关键性环节,认真抓好。第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必须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要制定严格、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案,深入扎实地做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建设实施方案一定要认真研究、反复斟酌,一旦上报并得到批复之后必须严格执行,今后,除了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以外,不再批准地方关于调整修改建设方案的申请。第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地区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先开工后批复、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等问题,这是坚决不能允许的。各地可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当地相关部门采取绿色通道、限时审批、联席会议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基建程序的履行进程。今年,省厅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基建程序、监管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采取可能的调控措施。第四,必须充分尊重民意。棚户区改造事关广大林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实行阳光操作,棚改政策、享受对象、户型设计、分配方案等都必须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特困群体要研究切实可行的改造措施,通过设计小户型、实行廉租房、旧房改造等多种方式,确保每名困难林业职工都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
(五)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国有林场布局调整进一步紧密结合。“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开展林场布局调整,规划重点国有林区林场由247个调减为96个,县市区林场由202个调减为162个,共计调减林场191个。各地要以林业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本着有利于生态建设、方便职工生产生活的原则,调整优化国有林场的生产、生活布局。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把职工生活区集中建到城镇或局址所在地,为解决职工及其家属看病、上学、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有利条件。林业的各项投入都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向林场等基层单位倾斜,经过“十二五”的努力,建设一批生态良好、生活宽裕、基础设施完备、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
(六)全力做好林业棚户区改造收尾准备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2年林业棚户区改造要全部完成。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还有约8万户林业职工的住房没有改造。可以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超前谋划,及早动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会后各林业局一定要认真搞好摸底,看看到底还有多少真正的棚户区住户没有进行改造,切实将这些棚户区列入到今年和明年的改造范围,绝不能在明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收尾后,还有林业职工居住在棚户区当中。调查摸底工作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全面调动职工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抢抓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机遇,努力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在这里我再强调一点,要解决好林业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问题,首先要解决好对林业职工的感情问题,我们各级领导同志,尤其是我们的各位局长,不要怕麻烦,不要怕花钱,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千方百计的把职工的任务解决好,不然的话,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希望大家在这件事情上要认识到位,把职工的住房解决到位。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林业计划工作和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完成2011年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