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办科产〔2015〕69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现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字[2015]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国家林业局通知中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做好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把我省标准化建设较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申报上来。
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各地区、县(市)推荐的企业数量不限。
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请于8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向省林业厅上报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申报文件,并附各申报企业的《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431-88627557(传真)
联 系 人:李晓梅 630977476@qq.com
赵玉龙 293593289@qq.com
附件:
1.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
3.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