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情概况
吉林市是全省的重点林区和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基地,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159万公顷,占总幅员面积的57.8%。有林地面积148.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4.5%。
吉林市林业局管辖(不含省直属单位和森工集团)林业用地面积11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8.1%。其中有林地面积107.4万公顷,疏林地面积247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2445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4310公顷,苗圃用地311公顷,无林地、林业其他用地19279公顷。
全市国有林地90.2万公顷,蓄积8631.2万立方米;集体林地17.5万公顷,蓄积663.8万立方米。全市幼龄林面积22.7万公顷,蓄积719.5万立方米;中龄林57.4万公顷,蓄积5275.6万立方米;近熟林22.2万公顷,蓄积2802万立方米;成熟林4.7万公顷,蓄积702.6万立方米;过熟林4064公顷,蓄积67.3万立方米。
全市林区主要有野生动物资源兽类30多种,鸟类186种,鱼类60多种。主要经济植物有147科1073种,药用植物112科676种,食用植物14科21种,食料植物4科6种,观赏花卉11科12种,真菌223种。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材、金、钼、镍等。水域资源以松花江、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为主,松花湖是森林环抱中的东北地区最大人工湖泊。
二、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掌握资源变化,检查监督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负责林政管理,并指导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四)检查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林业站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发展乡村林业。
(五)组织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预测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六)指导审计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管理林业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价格、税收、信贷管理工作。
(七)组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规划林业专业人才培养。
(八)组织指导全地区林业分类经营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