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种〔2016〕414号
各市(州)林业(管)局,各县(市、区)林业局,省直各国有林业局,各森林经营局,有关农林科研院校:
吉林省第三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新《种子法》和国家林业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成立第四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第四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由我厅有关局和直属单位、林业和农业科研院校、林木种苗管理部门的专家组成。
二、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我厅审核确定了吉林省第四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见附件)。
三、吉林省第四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吉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第四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8月12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