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合并纪检、安全监察、企业管理和信访办职能,负责纪律检查、质量检查、行政监察、安全监察、信访、岗位目标管理,及局财务、收支、计费预算和经济效益审计。
1、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要求以及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4、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6、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7、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8、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9、局内部审计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定实验局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11、实验局安全管理及安全保障计划的落实。
12、加强对生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督,并协助生产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及对重大违规的处罚。
13、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监督,并对生产过程中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必要的处罚。
14、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及事故处理,对安全隐患的查处及事后的整改监督。
1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救援活动,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16、加强对高危项目的预案审批,通过预案审查、降低安全风险。
17、加强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保险办理工作,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18、加强安全生产的台帐管理,做好各方面的检查记录,定期将安全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拟月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