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负责森林防火、重点公益林管护、林政稽查、运输证明签发等工作;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对本区域的森林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运输、销售以及林地征占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林政管理工作,对各林场的林政工作安排部署、督导、检查。
2、林政稽查工作的管理,处理林政案件。
3、森林防火工作。
4、公益林管护任务的落实。
5、承担吉林威虎岭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科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保护区具体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设置保护区界标志及有关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基础工作调查和常规性监测工作。建全保护区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