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至3月5日,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吉林省林业公安局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中心辖区内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由保护中心副主任王贵春带队,主要对辖区内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电商、超市、山货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张贴《吉林省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向经营场所、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责任人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重点宣传坚决禁止销售、邮寄、存放、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落实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政策,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这次专项行动共检查餐饮单位、电商、超市、山货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36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督导人员2人次,车辆6台次。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虽未发现有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但有效地提升了辖区居民、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意识,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王琳、王爱民、邳田辉)

联合执法检查

张贴公告

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设立隔离警示标志

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