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政字[2017]第132号
各处室、各部门、各保护站: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体现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局班子研究决定,从9月18日开始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始试用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考勤,经近一个月的试行阶段,大部分人员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考勤。为杜绝少数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按时考勤的现象发生,现决定从10月10日开始对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正式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实行考勤管理。
一、成立考勤领导小组
组长:宋子龙
副组长:赵雨石
主任:于海雁
副主任:孙宝山、宋志刚
成员:解蛰、闫鑫、潘涛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考勤地点: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考勤范围:局机关各处室人员(局办公楼内办公的
所有人员)
四、考勤具体要求:
1、签到时间:早7:40---8:00,下午1:10---1:30分;
签退时间:下午4:00---4:20
2、考勤机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进行管理,实施考勤
过程监督,记录考勤过程的各种违章违纪情况,局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按月进行统计并作出相应处理。
3、每个考勤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到考勤点进行考勤。
4、因病、因事、因公出差人员需提前一天将主管领导签批的请假条交人事处备案。
五、考勤注意事项:
1、人脸识别考勤机正式启用后各部门仍继续使用纸质考勤,考勤机作为检查核对考勤之用。
2、考勤不成功者请及时联系人事处闫鑫以便采取备用措施。
3、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都必须按时考勤,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4、请按秩序进行考勤,切勿拥挤、喧哗。
5、出现非正常情况不能按时签到或签退时请及时与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沟通,必要时出具书面说明。
6、考勤考核详见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职工考勤及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六、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0日开始执行。
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