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抚松县林业局 时间:2019-11-01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抚松县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本行业特点,多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截止目前,共计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75台(次),悬挂条幅58条,设置26处举报箱,发放宣传单12600余份,入户摸排表10000张,深入辖区乡镇、村屯张贴林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告300余份,各类展板43块,电视播放宣传公告滚动字幕15天。
二是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举报方式、设置举报箱,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相应的奖励机制。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优势,加强对涉林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林业部门实际,对本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破坏森林资源、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非法狩猎如何加强监管和打击。研究制定《抚松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抚松县林业局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林政人员包保责任制度》、《抚松县林木采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办法),并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场站、大队到各林业重点领域进行巡护,从而杜绝滥伐、盗伐、私开乱垦、滥占林地、非法狩猎现象的发生。
抚县林业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融合,坚持善作善成,勇担保护使命,不断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王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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