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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忠诚副省长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12-17

  

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10.20

  副省长 隋忠诚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这是近几年来我省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湿地保护专题会议。这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湿地、对生态、对环境的保护是高度重视的。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认真分析我省当前湿地保护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全面安排部署“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任务,促进和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今天上午,听了两位著名湿地专家的授课,深受教育和启发,这更激发了我们保护好湿地的热情和决心。宏良厅长通报了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我完全同意。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马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这次会上有两个单位介绍了经验,很生动,也很有说服力。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我代表省政府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湿地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就不可能有有效的行动和显著的成果。从湿地保护的现状和我了解的情况看,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湿地的功能作用以及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楚,甚至说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认识问题还要讲,而且要经常讲,反复讲。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增强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做到真抓实干。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解决好认识问题。                    

  一是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其中明确要求,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人居环境。湿地是一个重要而独特的生态系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省有172.8万公顷湿地,其中,自然湿地102.5万公顷,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是建设美丽吉林,实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不可多得的自然资源,保护好发展好这些湿地,将是我们吉林人明智的选择,战略的选择。因此,我们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的承担责任,落实责任,完成好湿地保护管理的各项任务。

  二是从湿地的多重服务功能,充分认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功能,与森林、海洋并称为三大生态系统,共同维护着地球的生态平衡,在吸收二氧化碳、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蓄洪防旱、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湿地存储淡水和储碳固碳的功能尤为突出,我国湿地储存着约2.7万亿吨淡水,占全国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的96%。占全球陆地总面积6%的湿地储碳量约为7700亿吨,每公顷湿地的碳储量约为4130吨,占陆地生态系统碳储量的35%。湿地为地球上40%的已知生命体提供了生存环境,是宝贵的种质和基因资源库。在我省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丰富的沼泽、湖泊、河流湿地,构成了天然的生态屏障,为环境的改善,生产的发展,民众的安居,社会的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湿地也具有强大的生产功能,为人类源源不断的提供各类生态产品。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淡水,宜居的环境和丰富的食品,这都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湿地也有着丰富的文化功能。湿地以其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景观,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人们提供了休闲旅游,亲近自然的理想场所。近水而居,依水而兴已成为人们追捧的时尚。同时也孕育了源远流长的湿地文化。湿地的多种服务功能决定了湿地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已经成为了各方面以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和共同选择。保护好湿地不仅是对国家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三是从湿地保护现状,充分认识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良好态势,尤其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按照国家要求,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干扰,湿地萎缩、功能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从1998年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到2009年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全省湿地面积减少了21万公顷。每年以近1%的速度递减,形势不容乐观,就目前状况看,我们的保护环境不优,机制不活,投入不足,机构也不够健全。从而也使我们清楚看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和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认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湿地资源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促进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十分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其中明确提出扩大湿地面积的具体要求。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此,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明确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创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大力度,继续推进湿地保护法规制度建设。

  法规制度是加强湿地保护的主要依靠和重要手段。今年,国家林业局颁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我们省也颁布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几个保护区的保护条例,这些法规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必须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湿地保护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湿地保护红线制度。国家林业局启动了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划定了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等四条红线,明确提出全国湿地保护红线为8亿亩。我省要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确定吉林省的湿地保护红线。建议省人大把湿地红线纳入《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增强法律的约束力。红线就是高压线,是不能碰的,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依法强制保护,要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施严格的监测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和开发利用。

  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实施“重要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西部湿地缺水是当前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最突出的矛盾。省政府正在作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规划,有些项目已经启动实施。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工程措施把江河和湖泡连通,实现自然补水。据测算,河湖连通可以使1000多个泡沼重现往日湖泊荡漾的景象,湿地面积也会扩大很多。对因江河水位较低,实现不了自然补水的湿地,就要建立一个有稳定的水源,有配套的工程措施,有稳定补水资金的长效补水机制。两条保障线,可以从根本解决西部湿地缺水问题。目前,林业厅已完成了《重要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可选择一些地方先行试点,不断的总结积累经验。同时,我们还要积极的建立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消除保护与利用之间,社区之间的权属矛盾和利益冲突,理顺关系,优化环境。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一定要加强合作,紧密配合,力争在今、明两年有所突破。

  三是我省湿地分布广泛、区域差别显著,情况千变万化。靠一部法律,一项制度难以符合各方面的执法需要。因此,要积极推进“一区(园)一法”建设。加强对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立法指导和推进工作,暂不能出台条例的,各地各单位要在《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和湿地保护规划,切实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有法可依。

  四是要加大湿地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擅自开垦围垦湿地、乱采乱挖、违法放牧、违规占用湿地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各湿地保护管理单位,是湿地保护管理的前沿阵地,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勇于破解难题。对占用湿地或改变湿地用途以及其它湿地开发利用项目,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征求湿地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二)加大措施,着力推进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是加强湿地保护的最有效措施。我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18个,其中有10个已晋升为国家级,已建立湿地公园12个,也有10个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但覆盖度还不够大,有效保护面积只达到35%,与国家要求相差甚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湿地保护的重点仍然是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现有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等多种措施,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特别是要加强现有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与监督,决不能重开发、轻保护,重旅游、轻宣教,重景观、轻生态,确保湿地公园保护优先的发展方向。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早期建立的湿地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使功能区的规划设计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要按着规划要求,新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把面积较大、区位重要、功能特殊、典型性突出的重要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尤其在大中城市和重点乡镇,要充分利用流经城区的河流,结合城镇污水净化处理工程,建设湿地公园。要突出特色,打造精品,让湿地公园在美化环境、提升城镇知名度和美誉度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力争到2020年,湿地保护区要达到50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达到25个。湿地公园要达到30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达到20个。重要湿地达到72块。其中国际重要湿地达到3块,国家重要湿地达到12块,省级重要湿地达到57块。天然湿地有效保护面积由现在的35%提高到56%,全省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管理是永恒的主题,不论哪个领域,哪个单位都离不开管理。要重视湿地资源管理,要在资源调查基础上建档立卷,对重要湿地还要通过科学认定后,确权,登记,发证。通过监测,随时掌握湿地水量、水位、水质及其它方面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调整部署,实施有效管理。注重湿地界碑、界桩、标识的管理,维护湿地权益和形象。还要加强行政管理和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加快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

  为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国家相继启动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工程项目,特别是今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这为新时期的湿地保护提供了千载难逢重要机遇。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项目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没有项目的支持,湿地保护就不可能有大作为。因此,紧紧抓住这个机会,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准确把握规划的任务目标及政策措施,组织精干队伍,抓好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要树立抢抓意识,把项目争到手,落实好。

  要统筹规划,下大决心,重点搞好四个区域的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一是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恢复与综合治理。水源地也是重要湿地,饮用水的洁净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大事。多年来,我省对饮用水源地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所致,积累的问题很多。乱采乱挖,私搭乱建,围垦、放牧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遭成了环境污染,而且严重地威胁水质的安全。二是江河滩涂湿地的恢复与综合治理。省内几条主要河流,松花江、嫩江、霍林河、洮儿河,由于自然力影响,形成了大片滩涂湿地,也是非常好的湿地类型。但从目前情况看,对河漫滩地的破坏是比较严重的。不同区段河道内,开垦了大量的耕地,非法设置了很多围堤。还有的非法取沙,沙坑沙包遍地。严重地影响了河道行洪、分洪,也阻碍了湿地蓄洪补水。三是东部山区泥炭地的恢复与综合治理。历史上东部山区蕴藏着大量优质的泥炭资源,大多分布在山间沟谷地带。从“文革”前后开始,大量的泥炭地被开垦变成耕地,非法开采泥炭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地破坏了泥炭地生态功能,也是遭成洪涝灾害的重要原因之一。四是西部芦苇沼泽湿地的恢复与综合治理。由于湿地缺水,大片芦苇沼泽变成了农田或放牧场,遭成了湿地严重萎缩,功能下降。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是湿地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必须下工夫认真解决好。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实行综合治理。主要措施是实行退耕还湿、还草、还林,引水补水保湿,拆除不合法的建筑,实施区域生态移民。要树立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痛下决心,该退的必须退,该停的必须停,该拆的必须拆,该迁的必须迁。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和条件,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发改、林业、环保、水利、国土、财政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做到社会舆论向这里聚焦,项目、资金向这里聚集,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大打一场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攻坚战,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要讲究策略和方法,可以选择典型性强、代表性突出的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工程建设,通过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的方法,恢复湿地功能,为全省的湿地保护与恢复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

  湿地保护与恢复,汇集了多门学科理论和技术,加强湿地科研是非常重要的。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统筹多种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加强湿地科研和监测。一是要充分发挥省湿地专家委员会、各湿地科研院校、保护区科研队伍的作用,加大对湿地修复、污染控制和水资源管理等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的研究,提出适应于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湿地管理对策,实现湿地保护重大决策科学化。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提供科技支撑。二是要完善湿地科研监测体系,强化湿地资源监测能力。林业、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整合科研监测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为更好的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依托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校,通过建立院士工作站、湿地监测站、研究示范基地等,深入开展湿地科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让成果和技术适时的转化为生产力。合作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共建项目,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进一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和国际合作

  湿地保护管理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大湿地保护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教育,从小培养生态保护意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文化节、湿地夏令营等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宣传实效,努力营造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参与湿地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拓展湿地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继续加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国际鹤类基金会、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等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和利用先进的理念、技术和资金,推动湿地保护管理事业大发展。

  三、解放思想,发挥优势,大力发展湿地经济

  湿地不仅具有强大的生态功能,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我省湿地面积大,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对发展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有事。但多年来,湿地经济发展缓慢,效益较差。究其原因,是我们对湿地保护的内涵理解不够充分,思想比较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要重新审视和梳理湿地保护的发展思路,调整发展策略。湿地保护不是死看死守不能用,而是选择怎么用?科学合理的利用湿地资源是湿地保护题中应有之义,不但不矛盾,不冲突,而是相得益彰。在发展问题上,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认真贯彻“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切实把发展湿地经济摆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精心组织,深入的研究,以保护为前提,以生态为引领,今后,不论发展什么项目,开发什么产品,都要冠上生态的品名,充分体现生态的价值,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切实把湿地经济叫响、做足、做大、做强。

  当前,发展湿地经济,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生态景观,具有自然之美,原始之美,生物多样性之美,是发展旅游的优势资源。多年来,以长白山、龙湾、查干湖为主的湿地生态旅游,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下一步要充分发挥主景区的带动辐射作用,让大景区和小景点相互连接,相互融合,按照产业化的模式来谋划生态旅游,把湿地休闲度假、湿地观光、湿地观鸟、湿地美食等做成系列产品,做成精品。形成精品旅游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让人们开心、舒适、安全的享受湿地生态旅游。二是大力发展湿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我省西部芦苇资源优势非常显著,发展芦苇产业,重点要解决好产、加、销的链条问题。同时还要创新芦苇管理体制机制,激活各种要素,促进快速发展。莲藕、越桔及其它一些湿地中草药的种植,也有着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快速发展。湿地养殖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传统的养鱼项目,要扩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品质,提高效益。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特色养殖项目。林蛙、雁、鸭、苇田蟹、稻田蟹,都是倍受消费者青睐的生态特色产品。养殖条件要求不高,养殖和繁育技术易于掌握,非常适合规模发展。这些产品,不仅要直接推向市场,推上餐桌,而且要积极开发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湿地经济有很多亮点,既是新兴的经济产业,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希望各地、各部门要从政策、技术、资金上积极给予支持,促进和推动湿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湿地保护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领域,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已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也要效仿这个模式,尽快成立相应的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建立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切实把湿地保护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对湿地保护管理的重大事项,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湿地生态指标考核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就要求我们从制度上将生态效益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自觉地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首先是把《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落实。省政府将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干部不能只看经济指标完成的好坏,还要看民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

  (三)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协调配合意识

  《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形成保护湿地的强大合力,从而形成上下协调一致、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林业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对辖区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发改部门要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共同搞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制定和推进工作,支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水利部门要加强湿地生态用水的管理,积极与松辽委沟通协调,把湿地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管理计划,为建立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提供保障。特别是在规划实施河湖连通工程中,要把重要湿地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放在突出的位置上予以考虑。国土部门要将湿地保护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在国土资源配置中确立其地位。要把好行政审批关,原则上不再批泥炭开采项目。畜牧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好重要湿地禁牧。环保、住建、农业、气象等各有关部门都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分工,积极做好湿地保护的有关工作。

  同志们,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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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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