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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桦甸市常山镇居民杨某在公路上捡到一只不能飞行、酷似猫头鹰的“大鸟”,精心饲养几日后仍无法飞行。2月22日,杨某电话联系了桦甸市林业局动保科,动保科责成附近的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朝阳林场进行全程护送。
17时许,林场接到居民送来的受伤“大鸟”,随后立即组织专人专车于18时许将“大鸟”护送至桦甸市林业局动保科。经林业局动保科工作人员初步认定与检查,该“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无明显外伤,无法确定不能飞行的具体原因。工作人员立即与吉林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取得联系,第二天将雕鸮护送至该站开展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