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集安市林业局 时间:2022-05-11
集安市出台了《集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及林长巡林、督查督办、工作考核等七项配套制度(以下简称“一方案七制度”),进一步压实全市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快推进集安生态文明建设。
“一方案七制度”明确“四个设立”。一是设立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和乡镇“林长、副林长”;二是设立市、乡“林长办”;三是设立“林长会议”;四是设立基层一线“巡护员”。通过将市域内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让山有人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落实到最末端。
“一方案七制度”要求,各级林长要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开展巡林活动。市级林长每半年、乡级林长每季度、村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林活动。春防、秋防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控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突出的时段,应当增加巡查频次。(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