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集安市林业局 时间:2022-07-18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林长林业资源保护治理责任和检察长服务保障林业资源保护治理法律监督责任,2022年6月13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与集安市林长办公室召开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让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再添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新机制。
3月18日,集安市林业局起草了《集安市林长办公室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经双方协商修改后,于3月23日审核通过。《协作机制》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办案协作、联合督办、学习交流等六项机制,旨在充分发挥林长办公室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切实有效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为、有力、有效、有绩。
3月28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与集安市林业局开展了联合巡林工作,在巡林时发现涉林案件线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与林业局立即进行了磋商,形成磋商意见书,立即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作出了罚款及补种树木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该处林木的管护,对被破坏的林地生态环境依法进行修复。
下一步,集安市林长办公室将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落实,协同推进各级林长及相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促进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为营造生态集安贡献林业力量,谱写集安绿色发展新篇章。(李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