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通化市林业局 时间:2023-02-10
2020年,通化县被确立为全省9个林长制工作试点县之一。2021年林长制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以来,通化县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在试点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行林长制,发挥了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既有成果基础上,通化县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林长制框架,调整确定各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将全县管护网格调整为240个,每个网格配备一名专职巡护员,全方位巡查管护责任区。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发挥“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机制作用,落实县、乡、村“一林一警”配置。建立以责任民警、村级林长、监管员和专职巡护员为主体的“一林一警一长两员”责任体系,将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和重点落在源头,延伸到山头。
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林长制巡林制度等七项林长制改革制度》,通化县重新修订试点时期制定的七项林长制改革制度,还制定了《通化县林长制考核制度》《通化县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和《通化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使各项工作制度更好地适应实际需要。
2022年,通化县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县、乡、村三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清单和解决方案,统筹组织林长巡林、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督促各级政府建设并维护好林长制信息公示设施,全年共更新树立各级林长制公示牌169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