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通化市林业局 时间:2023-12-19
自2020年7月通化县被确定为全省林长制试点以来,紧紧围绕中央以及省市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全力推行“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
县公安局设立县级林警长1名、乡(镇)级林警长15名、村级护林警152名,进一步深化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协作,加强对管辖林区的日常巡逻,发现乱砍滥伐、乱捕乱猎和乱占林地等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快速掌握相关证据,提高查处效率。县检察院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办理盗伐林木审查起诉案2件3人、滥伐林木审查起诉案3件11人。(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