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执〔2020〕386号
各国有林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有林区改革精神,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民生改善,加快吉林绿色发展,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吉发〔2020〕12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林草局制定了《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领导干部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对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审查与评价。现将《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领导干部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领导干部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澳门新葡京娱乐城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