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审核评定县级林长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职责情况和林长制工作实施成效,自3月5日起,通化市林长办考核组深入全市6个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和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开展2023年度全市林长制考核现地核查工作。
在辉南县林业局、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等地,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围绕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灾害防控、林业产业发展、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十个方面的内容、36个考核事项核查评定,对材料审核中存在异议的事项最终认定,提出审核意见并评分。
考核组按照督查“一个窗口”、考核“一张试卷”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目标任务、统一组织考核、统一结果运用”的要求,依据《2023年通化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通化市2023年林长制督查考核评分细则》规定,作出最终量化评定意见。考核评定结果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并作为落实林长制激励措施的重要依据。市林长办将针对考核情况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帮助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