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推荐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逐级审查,拟推荐长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6个单位为先进单位、孙庆年等13人为先进个人。
根据规定,现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前公示(名单附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荐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作为是否推荐的依据。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省林业厅人事处和森林防火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邮编:130022,举报电话:0431-88626991;0431—88628903。
公示日期为: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
吉林省林业厅森林防火办公室 吉林省林业厅人事处
2016年1月19日
附件
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 先进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舒兰市林业局
通化县林业局
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 先进个人
孙庆年、刘吉晨、吴纪峰、张宝民、江波、刘焕达、刘伟、张宇、于德江、刘宝山、刘广友、刘顺、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