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管)局,省直各国有林业局,龙湾保护局,蛟河实验局 :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二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的通知》和《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省林业厅对2014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方法
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为主要内容,即测报准确率、无公害防治率、成灾率、种苗产地检疫率。
考核工作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省林业厅组织考核组对全省各市(州)、省直各国有林业局、龙湾保护局、蛟河实验局进行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考核。
二、全省“四率”指标完成情况
全省预测发生面积为390万亩,实际发生面积为395.16万亩,测报准确率为98.69%;全省现有林地面积为12385.5万亩,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为11.39万亩,成灾率为0.92‰;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360.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1.23%;全省应施种苗产地检疫100419万株,实施种苗产地检疫100419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上述“四率”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全省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国家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在美国白蛾防控、突发灾害的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考核中还发现存在一些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大灾疫情的防控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我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纳入了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并签订了各级政府间及林业主管部门间的双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发现,部分市、县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规定保障防治工作所需人员及经费,没有根据灾(疫)情发生的实际开展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及省政府领导曾多次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资金投入力度也逐年加强,充分显示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但部分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如松原市林业局、大安市林业局近年来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疏于管理,不能按照要求开展防控工作,不能履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职责。
(三)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对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要求及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如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也有部分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充分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防治工作疏于管理。如延边州林管局,不但自身工作开展没有起色,而且不能履行业务管理及指导职责,不能及时深入基层指导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考核结果
在集中考核与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林业厅对全省各市(州)、省直各国有林业局、厅直属相关单位的201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成绩进行了综合评定,结果如下:
优秀单位:吉林市林业局、四平市林业局、辽源市林业局、通化市林业局;红石林业局、临江林业局、露水河林业局、泉阳林业局、三岔子林业局。
良好单位:长春市林业局、白山市林业局、白城市林业局、松原市林业局、延边州林管局;龙湾保护局、蛟河实验区管理局;湾沟林业局、白石山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
特此通报。
吉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