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林议〔2024〕1号
王任刚: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湿地预防性保护的建议》(以下称《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1:推动落实《湿地保护法》
《湿地保护法》出台后,为迅速推动法律落地见效,我局紧紧围绕《湿地保护法》规定的各项重点内容,从法规制度建设、规划引导、分级管理等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湿地法规制度。《湿地保护法》颁布施行后,我局及时启动《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修订工作,先后完成《条例》(修订草案)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局正积极会同省司法厅进一步修订完善《条例》修订草案。二是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湿地全面保护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各项建设内容,制定相关指标体系,2022年8月编制印发《吉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五域三区一网”为总体布局,结合我省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科研宣教支撑、推进湿地可持续利用等七项重点任务并制定了保障措施;明确到“十四五”末期,全省晋升国家重要湿地6处,新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8处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达到57处以上,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三是推进湿地分级管理。按照《湿地保护法》要求,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分批列入不同级别的湿地名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省已成功申报向海、莫莫格、通化哈泥3处湿地纳入了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制定印发《吉林省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先后发布了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我省省级重要湿地累计达到37处,有效保护重要湿地22.9万公顷。四是建立湿地专家咨询机制。为切实加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我省于2011年8月24日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把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省内外知名的湿地生态科研拔尖人才聘任为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条例》修订工作,形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定。同时,全方位梳理《湿地保护法》规定的配套制度,密切跟踪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完善出台我省相关政策制度。
二、关于建议2:加大湿地监管保护力度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监管,2019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吉林省湿地保卫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湿地保卫战。
一是加强湿地资源监督检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破坏侵占湿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和国土三调湿地范围内破坏湿地行为进行整治,打击破坏湿地资源、毁湿开垦、违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全省破坏湿地资源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湿地资源综合监测。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湿地监测,以国土“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完成湿地图斑融合任务,构建了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的湿地资源底图,建立了全省湿地资源监测数据库。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以《湿地保护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普法宣传为重点,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湿地保护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湿地保护的意识。联合教育部门开办6所湿地学校,将湿地环境教育与学校自然科学课程有机结合,有效激发青少年爱自然、爱家乡、爱祖国的热情。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强湿地监管,组织打击破坏湿地、毁湿开垦以及各类违规占用湿地行为,全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举办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建议3:强化对湿地保护的保障和支持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省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2023年共投入资金11858万元。一是阶段性开展了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建设,安排林草湿连通工程补助资金8565万元。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湿地全面保护,保障基本运行,提高湿地保护能力,破解中央环保督察湿地问题整改难题,支持重点区位湿地研学宣教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2575万元。三是安排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设备维修维护、湿地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改等项目718万元,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科技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省财政厅表示,下一步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向湿地监测技术、设备投入倾斜,提高湿地监管保护力度,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人才是林草事业发展的基石,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工作,通过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实现了林草干部队伍良好发展。一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培训。邀请湿地专家就湿地法规制度、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湿地类型自然公园管理,湿地宣教研学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对湿地保护相关政策及技术的掌握得到提升,增强了全面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人才培养思路。2021我局出台《关于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依托北华大学、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等林业院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截至2023年累计为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培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528名。2023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现代林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对具有林学类、生态学类、农学类、生物学类等急需专业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进行公开招聘等举措。三是拓宽人才培养路径。依托所属科研单位和林业技师院校,拓宽了人员继续教育渠道,省林业技师学院自2022年与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开展合作以来,采取全日制“订单式定向培养”方式为其培养技能人才318人。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北华大学“技能+学历”办学模式合作,在校内建立函授站,组织全省国有林场职工参加林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今有近400人被高校录取,已有160多人获得毕业证书。此外,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与吉林农业大学就落实“三融三通”、加快新农科建设,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开辟了“一校一所”合作模式,合作以来,已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34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等省内外科研院所,东北师大、吉林大学等大专院校的合作,强化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着力破解制约湿地保护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升湿地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继续推进校企对接,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强化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与北京林业大学、北华大学等开展“技能+学历”办学模式合作,鼓励科研单位与农林院校开展联合办学,推动校企融合共建,培养更多林草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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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