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机关的部署,作好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办理延边国有林区经济、刑事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延边国有林区辖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掌握影响延边国有林区政治稳定动态,妥善处置延边国有林区突发事件。负责延边国有林区治安工作;维护延边国有林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负责延边国有林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延边国有林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延边基层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指导和办理延边基层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延边林业看守所、森林公安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延边森林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并实施延边森林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延边森林公安网络管理和延边国有林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延边森林公安警用车辆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延边国有林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延边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购置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经费预算和管理。负责延边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任免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延边地方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负责延边森林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延边基层森林公安督察工作及查办、督办严重违纪案件;指导、处理信访控申工作和有关案件。承办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