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资〔2016〕467号
各市(州)林业(管)局,各县(市、区)林业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省直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省厅驻各地(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省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和要求,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吉林省林业厅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9月7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