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相关部署,为深入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决定调整完善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即继续在东北三省一区实行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同时,自2017年起将原在东北三省一区实施的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改为大豆市场化收购,并建立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调整完善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