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2015〕107号
各市(州)林业(管)局,长白山管委会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省直各国有林业局,各森林经营局,龙湾、莫莫格、向海、三湖保护区管理局,蛟河实验区管理局:
近年来,由于异常气候及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呈高发态势,对林业生产及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损失,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虽然开展了大量的除治工作,但由于基础设施陈旧,调查监测设备落后,在灾害大面积发生时,突显防治设备设施的落后和防治能力的薄弱,常常造成防治的进度抵不上灾害扩散的速度,造成损失不可弥补。为此,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中心,以健全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形成快速准确、运转高效的防控机制和完善的保障支撑体系,达到综合防控能力的提升。
二、建设目标和内容
(一)建设目标
计划2015年完成各级森防检疫站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各级森防站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全省各级森防检疫站实现设备精良、反应迅速,能够及时应对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及国土生态安全。
(二)建设标准及内容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示范站(局)建设的通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标准》,省森防总站制定了《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见附件),全省各森防检疫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管理达到此标准即视为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各建设单位要充分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此次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资金保障
全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国家、省、地方三级投入的原则。
一是利用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近年来,各单位均实施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年度仍有部分单位将得到国家投资开展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并结合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提高森防站基础设施建水平。
二是利用省级专项资金。2014年12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拨付2014年省级育林基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14]1890号),其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见附件)规定的内容开展建设,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各建设单位自筹。承担国家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获得省级专项资金仍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或没有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规定时间达到标准站建设标准。
四、考核验收
省林业厅将于2015年12月组织考核组,对实施标准站建设项目单位,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对于未达到建设标准的单位,将指导其限期完成标准站建设工作,如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达到建设标准,省林业厅将对其全省通报批评,并减少或取消其下一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的投入。
特此通知。
吉林省林业厅